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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妊娠期和哺乳期因生理状态的改变以及需要顾忌对下一代的影响,用药中有很多“雷区”,这也是很多医生用药时极为头痛的问题。本期“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专题将就该问题进行详细论述,希望全科医师能够更好地掌握女性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药物使用。
妊娠期女性及胎儿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妊娠晚期血液动力学的改变,尤其下肢循环不良,肌肉注射给药时药物的吸收速率降低。
妊娠期女性血容量增加约1/3-1/2,药物的血浆浓度相对降低;得因血浆蛋白含量减少,药物蛋白结合率降低,则使游离药物浓度增加,药物的作用及毒性反应均升高。此时监测游离药物浓度较测定血浆中总药物浓度更有实际意义。
女性妊娠期肝脏负担加重,黄体酮等激素分泌增加,使肝微粒体酶活性改变,药物代谢减慢,肝脏对药物的清除减慢;妊娠晚期仰卧位时肾血流量减少可使肾排出药物延缓。这些特点可能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
妊娠期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胃排空时间延长,口服药物吸收峰值常偏低,特别是出现早孕反应性口服药物效果更差;但由于药物在消化道存留时间处长,吸收缓慢且相当完全,所以药物在妊娠女性体内的浓度相对较高且维持时间较长。
妊娠期肾血流量增加近1倍,肾小球滤过率增加70%,药物以原形消除的速率将大大加强,也会导致血药浓度降低,故一般妊娠期的药量应高于非妊娠期。
大多数药物均能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脂溶性大、解离度低、蛋白结合率低的药物更易经胎盘转运入胎儿体内,药物还可通过胎儿吞噬羊水,自胃肠或经皮肤少量吸收。
由于胎儿体液的PH值比母体低0.1~0.15,不少药物在胎儿体内呈游离态,所以一旦药物进入胎儿体内,则不易再经胎盘屏障返回母体。
胎儿肝脏发育不完善,许多代谢酶的含量不足并缺乏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排出量少,对药物的解毒能力较低。
胎儿的肾小球滤过率低,药物及降解产物排泄延缓,排出的部分代谢产物可因“羊水肠道循环”被胎儿重吸收,易在胎儿体内蓄积。
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
流产、死胎
从妊娠开始至妊娠17 d为受孕和植入期,若在此期间妊娠女性使用致畸药,可将胚胎破坏而致死胎。
致畸
在胚胎发育的最初2周,即着床前期,易发生胚胎死亡。该期较少出现胚胎结构的畸形,故也将此期称为致畸的相对不敏感期,但低温和某些药物也可能在此期对胚胎有致畸胎作用。在妊娠的第3~8周(胚胎着床后期至大多数器官原基形成阶段)称为器官形成期,此期胚胎对药物等大多数致畸原都很敏感,致畸原对胚胎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结构畸形并伴随胚胎死亡和自发性流产,因此又将此期称为致畸的敏感期。继器官形成期到分娩称胎儿期,此时胚胎对致畸原的敏感性逐渐下降,但可因致畸原的作用表现为生长迟缓、某些特异性生理功能缺陷等。
胎儿发育迟缓、宫内窘迫及新生儿产时窒息
发育迟缓是指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出现速度放慢或是顺序异常等现象。在妊娠14周至胎儿出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胎儿生长受到抑制;尼古丁、普萘洛尔、泼尼松及中枢神经抑制药均可影响胎儿发育,故在妊娠后期使用要尤其注意。
此外,药物的使用不当也会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和新生儿产时窒息。如妊娠晚期或分娩期用大剂量地西泮可致新生儿窒息、肌张力减低、低血压、低体温和尿潴留;分娩时用哌替啶可致胎儿对糖的利用和代谢下降,并使胎儿脑电图呈现与窘迫胎儿相似的波形,肌注哌替啶给药至胎儿娩出的时间间隔(DDI)在2~3 h的新生儿,出现呼吸抑制的风险明显增加;分娩应用利血平可致新生儿嗜睡、心动过缓、鼻塞及呼吸困难;分娩期使用普萘洛尔可造成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抑制、新生儿窦性心动过缓及围生期死亡率增加;分娩期母体输大量葡萄糖可致正常胎儿pH下降、二氧化碳分压升高,血乳酸堆积及低血钠症,可使窘迫胎儿病情恶化,新生儿出生后低血糖、低血压和黄疸发生率增加。
器官功能障碍(暂时或永久)
妊娠期某些特定药物的使用可能导致子代出现各种形式的器官功能障碍。
已烯雌酚用药6周以上可致男性胎儿女性化,妊娠早期过量应用炔诺酮等孕激素,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
胎儿已出现中枢神经活动,母亲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制剂可抑制胎儿神经的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
妊娠晚期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治疗,可引起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能引起胎儿器官功能障碍的药物很多,在此不做一一例举。
此外,有些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不表现在新生儿期,而是在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如妊娠女性服用乙烯雌酚致子代生殖道畸形或阴道腺癌,至青春期才出现相应表现。
妊娠期用药基本原则
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根据病情选用药效确切且对胎儿安全的药物,尽量单用,严格掌握剂量及疗程;
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用药;
对于危重症妊娠女性,应充分权衡母婴双方利弊后用药,根据病情及时调整剂量、及时停药。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
妊娠期女性及胎儿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妊娠晚期血液动力学的改变,尤其下肢循环不良,肌肉注射给药时药物的吸收速率降低。
妊娠期女性血容量增加约1/3-1/2,药物的血浆浓度相对降低;得因血浆蛋白含量减少,药物蛋白结合率降低,则使游离药物浓度增加,药物的作用及毒性反应均升高。此时监测游离药物浓度较测定血浆中总药物浓度更有实际意义。
女性妊娠期肝脏负担加重,黄体酮等激素分泌增加,使肝微粒体酶活性改变,药物代谢减慢,肝脏对药物的清除减慢;妊娠晚期仰卧位时肾血流量减少可使肾排出药物延缓。这些特点可能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
妊娠期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胃排空时间延长,口服药物吸收峰值常偏低,特别是出现早孕反应性口服药物效果更差;但由于药物在消化道存留时间处长,吸收缓慢且相当完全,所以药物在妊娠女性体内的浓度相对较高且维持时间较长。
妊娠期肾血流量增加近1倍,肾小球滤过率增加70%,药物以原形消除的速率将大大加强,也会导致血药浓度降低,故一般妊娠期的药量应高于非妊娠期。
大多数药物均能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脂溶性大、解离度低、蛋白结合率低的药物更易经胎盘转运入胎儿体内,药物还可通过胎儿吞噬羊水,自胃肠或经皮肤少量吸收。
由于胎儿体液的PH值比母体低0.1~0.15,不少药物在胎儿体内呈游离态,所以一旦药物进入胎儿体内,则不易再经胎盘屏障返回母体。
胎儿肝脏发育不完善,许多代谢酶的含量不足并缺乏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药物排出量少,对药物的解毒能力较低。
胎儿的肾小球滤过率低,药物及降解产物排泄延缓,排出的部分代谢产物可因“羊水肠道循环”被胎儿重吸收,易在胎儿体内蓄积。
药物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
流产、死胎
从妊娠开始至妊娠17 d为受孕和植入期,若在此期间妊娠女性使用致畸药,可将胚胎破坏而致死胎。
致畸
在胚胎发育的最初2周,即着床前期,易发生胚胎死亡。该期较少出现胚胎结构的畸形,故也将此期称为致畸的相对不敏感期,但低温和某些药物也可能在此期对胚胎有致畸胎作用。在妊娠的第3~8周(胚胎着床后期至大多数器官原基形成阶段)称为器官形成期,此期胚胎对药物等大多数致畸原都很敏感,致畸原对胚胎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结构畸形并伴随胚胎死亡和自发性流产,因此又将此期称为致畸的敏感期。继器官形成期到分娩称胎儿期,此时胚胎对致畸原的敏感性逐渐下降,但可因致畸原的作用表现为生长迟缓、某些特异性生理功能缺陷等。
胎儿发育迟缓、宫内窘迫及新生儿产时窒息
发育迟缓是指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出现速度放慢或是顺序异常等现象。在妊娠14周至胎儿出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胎儿生长受到抑制;尼古丁、普萘洛尔、泼尼松及中枢神经抑制药均可影响胎儿发育,故在妊娠后期使用要尤其注意。
此外,药物的使用不当也会导致胎儿宫内窘迫和新生儿产时窒息。如妊娠晚期或分娩期用大剂量地西泮可致新生儿窒息、肌张力减低、低血压、低体温和尿潴留;分娩时用哌替啶可致胎儿对糖的利用和代谢下降,并使胎儿脑电图呈现与窘迫胎儿相似的波形,肌注哌替啶给药至胎儿娩出的时间间隔(DDI)在2~3 h的新生儿,出现呼吸抑制的风险明显增加;分娩应用利血平可致新生儿嗜睡、心动过缓、鼻塞及呼吸困难;分娩期使用普萘洛尔可造成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抑制、新生儿窦性心动过缓及围生期死亡率增加;分娩期母体输大量葡萄糖可致正常胎儿pH下降、二氧化碳分压升高,血乳酸堆积及低血钠症,可使窘迫胎儿病情恶化,新生儿出生后低血糖、低血压和黄疸发生率增加。
器官功能障碍(暂时或永久)
妊娠期某些特定药物的使用可能导致子代出现各种形式的器官功能障碍。
已烯雌酚用药6周以上可致男性胎儿女性化,妊娠早期过量应用炔诺酮等孕激素,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
胎儿已出现中枢神经活动,母亲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抑制中枢神经的制剂可抑制胎儿神经的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
妊娠晚期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治疗,可引起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能引起胎儿器官功能障碍的药物很多,在此不做一一例举。
此外,有些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不表现在新生儿期,而是在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如妊娠女性服用乙烯雌酚致子代生殖道畸形或阴道腺癌,至青春期才出现相应表现。
妊娠期用药基本原则
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根据病情选用药效确切且对胎儿安全的药物,尽量单用,严格掌握剂量及疗程;
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妊娠中晚期再用药;
对于危重症妊娠女性,应充分权衡母婴双方利弊后用药,根据病情及时调整剂量、及时停药。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